在國外,常聽到大家談論種族歧視, 回台灣後, 反而是族群意識取代了種族歧視, 成了較常見的話題。 是否, 很多時候, 種族歧視在台灣是被忽視, 甚至合理化?
上禮拜和系上一位外籍老師閒聊了一個多小時, 談到彼此在異國生活的經驗。 我告訴他, 幸運的我, 在這一年的求學生活中, 並無遭遇到任何因種族歧視而引起的不愉快經驗。 相反的, 因為我東方人的面孔, 在紐芬蘭可說是享盡了各種特殊的待遇。 來接機的, 是語言學系裡的老牌教授, 課修不到, 系主任出馬幫我搞定, 各科的老師也會主動在課後詢問我是否有需要幫忙的地方, 他們願意幫我做課後輔導, 上銀行去搞不懂如何開學生戶頭, 那些業務員還耐心的幫我填各式繁雜的表格, 更不用提我可愛的室友們為了讓我體驗 “純種”紐芬蘭人的生活, 而不時帶我遠征紐芬蘭的各各角落。
但我的經驗畢竟不能代表全部留學生的生活。 相信不少留學生都吃過種族歧視的悶虧。 不管是被刻意忽略, 或是刻意的對待, 都不是一件愉快的回憶。 在北美洲大陸, 因為種族歧視已經是一個人盡皆知的事實, 所以, 一旦被扣上種族歧視的帽子, 老闆可是會吃上官司, 職員也可能會丟了飯碗。 任何人若有被歧視的感覺, 皆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, 只要你有閒打官司的話。 這就是美國加拿大給我的感覺: 是的! 我承認我們社會有種族歧視, 所以我們教育人民培養一顆開放的心(雖然效果仍有待驗證), 甚至立法去保護弱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