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是西洋情人節,而我從下午三點工作到凌晨兩點, 對於腦袋過了晚上11點半就無法運作的我, 可真是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︰苦阿﹗ 對於上大學後就沒有熬夜念書 (只有熬夜聊天)的我, 那可就是︰苦上加苦羅∼ 從小就是在 “種田” (注一)人家中長大, 所以只要超過晚上十一點還沒有躺在床上打呼, 而不幸被九點就上床的老媽,於半夜起床放尿時逮到的話, ㄧ定會被罵的狗血淋頭。 至於早上如果過了八點還在床上的話, 那可真是天不可赦。 久而久之,我只要ㄧ過十一點還沒有睡, 就會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老媽。 大學時代,就因為這樣怪異的生活習慣, 讓我於第二年就搬出宿舍住, 平時最喜歡在天還沒有亮之前就起床 (不好意思,其實大概也只有冬天有辦法啦∼), 然後悠閒的上廁所,順便唸書。 來美國念書前和爸媽住在台中的日子, 是我良好生活習慣的高峰期。 晚上大約會比老爸老媽晚個ㄧ個小時上床, 早上通常五點多就隨著家裡的誦經樂醒來。 這時神壇前早已飄著檀香,爸媽也早已出門運動去了。 我會趁這時先做個柔軟操,再打個坐等爸媽回來, 那時候, 真的好幸福阿! 來美國後,沒有了爸媽的督促 (其實是自己劣根性太重,不配當種田人!)  睡覺時間就自動延後到十ㄧ點半, 起床時間也常常過了七點, 每次打電話回家,聽到媽媽叮嚀要早點上床, 就會覺得不好意思, 不過我還是很努力的維持 因為早睡早起才是王道的觀念,早已經是我腦子裡不可動搖的信仰了 結果結果…居然在昨天全然破功! 我一過了十一點,發現自己可能要過午夜才有可能離開後 就開始不安了起來, 等真的一過了午夜,我不知道是真的身體不適應, 還是心裡不斷告訴自己這是不好的, 我居然開始頭昏了起來, 到了兩點,我已經開始點頭,搖頭,點頭,搖頭,點頭點頭點頭… Jason看了,決定先放我走 剩下的他來收尾就好, 我問他平時大概都幾點睡,不然為何他腦袋還能運作, “有時候三點..” (這還好嘛!), “有時候四點…” (四點? 我爸媽四點半就起床了,你如果是他兒子,被發現凌晨四點醒著,可能會先被拖出去一起運動! 還想爬上床?) “還有時候趕工的時候是五,六點吧!”(天ㄚ~還好你有先放我走,我可沒興趣跟你寫教案寫到六點!) 今早打開信箱,我們倆共同寫的教案終於寄出去給要準備去開研討會的教授們了,看了ㄧ下發信時間, 215早上六點半 !!! J大哥真的在辦公室待到天亮~~ 我明天跟他見面得跟他說一下他也沒有種田的命才是。 (註一)顧名思義,就是七早八早起床,七早八早睡覺,日未出,即下床,日未落,即肚子餓,準備早早吃飯,早早上床去﹗ 這還是我高中同學見我家人都將早睡早起視為鐵律後,認定我們家ㄧ定是種田的… 其實我這篇本來是要寫害我們加班的東西耶∼∼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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