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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是西洋情人節,而我從下午三點工作到凌晨兩點,
對於腦袋過了晚上11點半就無法運作的我,
可真是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︰苦阿﹗
對於上大學後就沒有熬夜念書 (只有熬夜聊天)的我,
那可就是︰苦上加苦羅∼

從小就是在 “種田” (注一)人家中長大,
所以只要超過晚上十一點還沒有躺在床上打呼,
而不幸被九點就上床的老媽,於半夜起床放尿時逮到的話,
ㄧ定會被罵的狗血淋頭。
至於早上如果過了八點還在床上的話,
那可真是天不可赦。
久而久之,我只要ㄧ過十一點還沒有睡,
就會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老媽。

大學時代,就因為這樣怪異的生活習慣,
讓我於第二年就搬出宿舍住,
平時最喜歡在天還沒有亮之前就起床
(不好意思,其實大概也只有冬天有辦法啦∼),
然後悠閒的上廁所,順便唸書。

來美國念書前和爸媽住在台中的日子,
是我良好生活習慣的高峰期。
晚上大約會比老爸老媽晚個ㄧ個小時上床,
早上通常五點多就隨著家裡的誦經樂醒來。
這時神壇前早已飄著檀香,爸媽也早已出門運動去了。
我會趁這時先做個柔軟操,再打個坐等爸媽回來,
那時候,
真的好幸福阿!

來美國後,沒有了爸媽的督促
(其實是自己劣根性太重,不配當種田人!) 
睡覺時間就自動延後到十ㄧ點半,
起床時間也常常過了七點,
每次打電話回家,聽到媽媽叮嚀要早點上床,
就會覺得不好意思,
不過我還是很努力的維持
因為早睡早起才是王道的觀念,早已經是我腦子裡不可動搖的信仰了

結果結果…居然在昨天全然破功!
我一過了十一點,發現自己可能要過午夜才有可能離開後
就開始不安了起來,
等真的一過了午夜,我不知道是真的身體不適應,
還是心裡不斷告訴自己這是不好的,
我居然開始頭昏了起來,
到了兩點,我已經開始點頭,搖頭,點頭,搖頭,點頭點頭點頭…
Jason看了,決定先放我走
剩下的他來收尾就好,

我問他平時大概都幾點睡,不然為何他腦袋還能運作,
“有時候三點..” (這還好嘛!),
“有時候四點…” (四點? 我爸媽四點半就起床了,你如果是他兒子,被發現凌晨四點醒著,可能會先被拖出去一起運動! 還想爬上床?)
“還有時候趕工的時候是五,六點吧!”(天ㄚ~還好你有先放我走,我可沒興趣跟你寫教案寫到六點!)

今早打開信箱,我們倆共同寫的教案終於寄出去給要準備去開研討會的教授們了,看了ㄧ下發信時間,
215早上六點半 !!!
J大哥真的在辦公室待到天亮~~

我明天跟他見面得跟他說一下他也沒有種田的命才是。


(註一)顧名思義,就是七早八早起床,七早八早睡覺,日未出,即下床,日未落,即肚子餓,準備早早吃飯,早早上床去﹗ 這還是我高中同學見我家人都將早睡早起視為鐵律後,認定我們家ㄧ定是種田的…


其實我這篇本來是要寫害我們加班的東西耶∼∼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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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hillyeyo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